近日,市發改委印發了《閩江流域水環境(福州段)綜合治理方案(2016~ 2020)》,明確了八項主要任務。到 2017 年,福州市建成區基本~黑臭水體,各相關縣(市)建成區河面無大面積漂浮物,河岸基本無垃圾和違法排污口;到 2020 年,各相關縣(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控制在 10% 以內。
到 2020 年,閩江流域(福州段)斷面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 III 類)比例達到 90% 以上,全市流域~劣 V 類水體。市級、縣級和鄉鎮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分別達 100%、98% 和 95%。
從水源到 " 水龍頭 " 全過程加強監管
在持續保障飲用水~方面,加強從水源到 " 水龍頭 " 全過程監管。
2018 年底前,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居民生活污水和垃圾要基本實現收集處理。重要推進永泰縣南區水廠、青云山水廠水源保護區環境綜合整治。推進大樟溪水源保護區建設,對閩江竹岐河段取水口按照水源保護區實施保護。實施 " 一閘三線 " 工程建設,推動對城門水廠、莒口、三溪口水庫供水,進一步加強莒口水閘上游水環境工程綜合治理工程。
強化水源地水質監測,市級水源地水質一旬一測、縣級水源地水質一月一測;2020 年底前,基本實現縣級地表水源地水質自動監測。
推進小流域綜合整治 年底前~劣 V 類水體
在提升流域水環境總體質量方面,閩江流域以保護飲用水水源地和改善閩江入海口水質為目標,重要加強生活污水治理和閩侯地區畜禽養殖污染整治,強化福州市區和閩侯、閩清、永泰生活污水收集治理力度。
加強流域生態保護,限制閩江上游調水量和水資源過度開發,保障下游濕地生態系統穩定及閩江口生物多樣性;嚴格控制閩江下游采砂活動和采砂量,維護河道河勢穩定。
加快推進小流域綜合整治,在 2017 年底前~劣 V 類水體,在 2020 年基本實現小流域水質功能區達標。
內河黑臭治理情況 每半年公布一次
在加強城市內河黑臭水體治理方面,積極推進城市建成區市政雨水泵站旱流截污工程、城鄉接合部面源污染治理;采取河道兩岸截污納管優先,結合底泥清淤、引水活流、河岸綠化等措施,加大內河黑臭水體治理力度,每半年向社會公布治理情況。福州市及下轄縣(市)建成區應于 2017 年建立城市水體監測評價體系。
新建污水處理設施 配套管網應 " 三同步 "
在加強工業企業廢水污染治理方面,推進造紙、建陶、氮肥、有色金屬、印染、鋼鐵、農副食品加工、原料藥制造、農藥、電鍍等重要行業專項治理。推動工業結構調整,促進工業集聚發展,實現廢水集中治理。現有化工園區、涉重金屬工業園區內企業污水接管率達到 100%。
在完善城鄉污水處理系統方面,現有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因地制宜進行提標改造,2020 年底前達到相應排放標準或再生利用要求。到 2020 年,所有縣城和重要鎮污水收集處理能力達到 85% 以上,長樂城市污水全收集、全處理,新建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執行一級 A 排放標準。
多方面 加強配套管網建設,優先解決已建污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不足問題,提高污水管網覆蓋率和截污能力。新建污水處理設施的配套管網應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投運。
強化城中村、老舊城區和城鄉接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現有合流制排水系統應加快實施雨污分流改造,難以改造的,應采取截流、調蓄和治理等措施。城鎮新區建設應實行雨污分流,有條件的地區要推進初期雨水收集、處理和資源化利用。
推進污泥規范化處理處置,現有污泥處理處置設施應于 2017 年底前基本完成達標改造,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應于 2020 年底前達到 90% 以上。
年底前多方面 清理 非法入海排污口
在大力推進畜禽養殖污染~方面," 十三五 " 期間全市生豬年出欄總量控制在 200 萬頭以內,加快推進擬保留生豬規模養殖場標準化改造。
在提升近岸海域水環境質量方面,2017 年底前多方面 清理非法或設置不合理的入海排污口、完成閩清水口庫區不符合規劃網箱養殖清退工作。到 2020 年,沿海縣(市)區入海河流基本~劣于 V 類的水體。
在加強地下水保護方面,2017 年底前,完成地下水禁采區、限采區和地面沉降控制區范圍劃定工作。加油站地下油罐應于 2017 年底前全部更新為雙層罐或完成防滲池設置。
方案還公布了 83 個閩江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重要項目。其中,水源地保護 7 項,流域綜合整治 22 項,內河環境整治 7 項,畜禽污染整治 2 項,城鎮污水、垃圾處理廠建設及提標改造 36 項,工業區污水處理廠項目 2 項,重要行業污水處理項目 7 項